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27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至5日在银川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增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等。